我是GAY我怕谁
涛是我的好朋友,对我与妻子不和的情况有些了解,经常劝我:总该有个说法吧,就算对你自己负责,长此下去也不是个办法,要做一了断才是。我当然没有足够的勇气让他知道我是GAY,那是我的秘密,尽管我们关系很好,好到除了GAY以外可以无所不谈。
我何尝不想做个了断呢,可就因为我有我的秘密而无法轻松了断。有时也想,干脆站在十字街口向世人大声呼啸“我是GAY我怕谁”。乍出此言真还觉得有几分豪气,可话说三遍便自觉底气不足了。我真的害怕,害怕很多东西。
比如我每天面对的妻子。想来这个被称为“TOM的老婆”的女人也怪可怜的,真心实意的与我相爱、结婚,她按常人的做法认真地走着一个女人通常会走的路。对我的情况她却可能想也没有想到,只觉得不对劲,就象她说的“我在床上都浪成这样了,你为什么还是提不起劲?别是得了‘性冷淡’了吧?”我当然无言以对,能怎么说呢?说自己本来就性冷淡那不是事实,我对自己已近30仍有那么强烈的欲望以及和男友性事中的疯狂与淋漓尽至了若指掌;告诉她“我是GAY,对男女之欢不感兴趣”,我想没准她会当场休克的。她是无辜的,照理我应该尽一个丈夫之责,尤其是每个女人都有权享受男欢女爱的基本需要,无论如何我都没有理由不给予她。但我不能,我怕她热望的眼神,婉转的暗示,滑腻腻地贴向的我身体,甚至受不她的大胸脯,每月一次的“大姨妈”。
说起来可能有些矫揉造作、无病呻吟的味道:既如此不愿与女人为伍为何要结婚呢?天下那有家庭温情与男男激情鱼翅熊掌兼得的道理?可我真的不知道会是这个样子的,若知,何苦要结婚?很多人到了一定年龄都会结婚这也许可以成为我唯一的很牵强的理由。
再比如我怕生我养我父母。他们满心希望唯一的儿子能为他们延续家族的血脉,可迟迟抱不上孙子使他们终日里坐卧不宁。我的父母是念旧的人,总跟我说:人吗,玩得一定年龄就要收收心了,小夫妻天天四目相对,时间长了还能有什么意思,总不如有个小玩意有意思。我没有敢告诉他们我的真实想法:我连自己的事情都没有处理好,那会有心思再找个“玩意”来玩。我更没有告诉他们我是GAY,我想他们也未必会明白GAY是怎么一回事儿,但我无论如何也不能苛求这么两位满头白发的老人对我表示同情和理解。
还比如我会怕我的朋友。别看平时在一起的时间,我总是能与他们谈笑风声,没有什么异样。如果真的有一天我告诉他们“我是GAY”,他们一准会作鸟兽散状,仿佛我一下子就成了奇形怪状的外星人。而失去朋友的日子是不好过的,尤其是到了我这年龄之后。
这个社会也是可怕的。从《追逐斜阳》中的“道德败坏”到方刚一案中法官认定的“变态行为”我只能感到,不管到何时,GAY都是不被社会承认的。就象一个网站作的调查,问:你认为我国会在多久以内以立法的形式维护GAY的合法权益?可供选择的答案有:A、1-2年以内;B、3-5年以内;C、5-10年以内;D、10年以上;E、需要更长时间。结果显示,居然真有不少人选择了A、B.若我来选择的话,我会说:永远都不可能。我是有根据的,中国人何等聪明,总能置别人于死地而后生,即使我是一个清清爽爽的人,周遭的人也总会以这样那样的理由来纠缠不休,更何况“我是GAY”的把柄落在他们手里,那将是我的死期。
我是不可能不老的,老也挺可怕的。到老的时候,激情的图片、小说与我无缘,活力洋溢的青年视我不见,我象整个世界的遗弃物,躲在角落里,与尘埃为伍,与孤独作伴,唯一的信念就是期待死神。就象一本书里描写发生在美国的一个故事情节:有一个男孩在光天化日之下向一个老妇人抖动性器,老妇人立即倒地撩裙,男孩惊诧“她居然连内裤都没有穿”,遂以“从未有过的方式”把她干了,老妇人心满意足地起身离去。
在美国,别人也许不会说那个老妇人“晚节不保”,而会说男孩变态:那么老的女人都愿意干。
可反过来一想,也觉得舒心多了:我也有惊涛骇浪般、比男女毫不逊色的爱情体验,我不顾全世界的卑视,不顾上帝的责难,追求自我,我也做到了爱得透明、情真意切这样有什么不可以的。